一、前言:
筆者曾於2020年7月16日出刊的台一雙週專利電子報第249期《淺談我國與中國大陸有關再次分割/分案申請的新規定》一文中,介紹我國現行法規對再次分割(即對分割後的子案再作分割)之規定。今年6月,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以下稱智慧局)提出「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2稿(以下稱草案二稿),除了對分割制度調整、再次放寬可提出分割申請的時點,也對改請制度進行修改,為方便申請人掌握針對分割、改請制度修改的方向,簡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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