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rgiSil提出一件申請案號為29/491,550的美國設計專利申請案,所請設計保護為一種如其提出圖式所顯示與敘述的唇部植入物的裝飾設計(請見圖1)。美國專利局在設計申請案之審理中,引用審查基準與CAFC所作之判例,以基於如圖2的一種稱為樹墩 (stump) 的藝術工具,所請設計係可被預見的或不具新穎性為由核駁,即該設計案在審查人員引用前述基礎下,將非類似或不相關的樹墩藝術工具與唇部植入物進行比較,而在這麼做的情況下,審查時忽略所請設計指出的唇部植入物製造物品與先前技術的藝術工具製造產品係屬不同之物品。SurgiSil向專利審判暨上訴委員會 (Patent Trial and Appeal Board, PTAB) 提出請求變更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