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於2021年3月2日獲內閣會議決議,若該修正案通過國會批准,往後專利權人如欲對一非專屬授權專利案提出更正申請,不再需要取得被授權者同意。詳細說明如下:
發明專利無效審判案件中,專利權人可請求更正發明專利內容,藉以迴避該專利被提起無效審判。更正申請被認為是有效的防禦手段而經常被活用於專利權紛爭。現行日本發明專利法第78條第1項規定,專利權人須獲得全體非專屬被授權人的同意,始得提出更正申請。但實務上,1項專利權可能有數百位以上的非專屬被授權人,難以取得全體非專屬被授權人同意。況且,專利授權的模式亦日趨複雜,比方專利池 (patent pool) 即為多個專利權人將專利權集中交由單一機構管理,透過該機構媒合將專利權非專屬授權給第三方。
惟本次發明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僅開放專利權人申請更正可不需取得非專屬被授權人同意,仍保留專利權人需取得專屬被授權人同意始得提出更正申請之規定。
資料來源:特許無効審判等通常実施権者の承諾を不要に,小倉特許情報4月号,April 1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