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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R程序所為申請專利範圍解釋不拘束專利侵權訴訟審理的法院

2025.01.09

  DDR Holdings, LLC持有美國第7,818,399(簡稱’399號)專利,前述專利涉及一種產生複合網頁 (composite web page),該電子商務網頁會將電腦主機網頁的某些視覺元素與第三方商家的內容結合,除最終消費者之外,該電子商業系統涉及的三個主體分別為商家、電腦主機與承包商。DDR Holdings, LLC於2017年向德拉瓦州地院對Priceline.com LLC 與Booking.com B.V提起訴訟,主張該等被告侵害’399號等四件專利。被控侵權者隨後向專利審判暨上訴委員會 (Patent Trial and Appeal Board, PTAB) 提起兩造重審 (Inter Partes Review, IPR),經PTAB審理後,認定’399號專利具備可專利性;與本案侵權訴訟有關的是,PTAB是將商家 (merchant) 解讀為生產者、批發商或待售產品或服務的經銷商。
  前述IPR決定作出後,地院續行’399號專利的申請專利範圍解釋。惟兩造當事人對於商家及商務目標 (commerce object) 的用語解釋存有不同意見。專利權人主張「商家」之解釋應與PTAB解釋一致,被控侵權者則主張「商家」應解釋為透過外包提供者販售商品的生產者、批發商或經銷商,在完成申請專利範圍解釋程序後,地院採用較狹隘的定義,因此作出未侵權的判決,專利權人不符乃上訴至CAFC。
  專利權人主張IPR程序已對「商家」進行解釋,因此法院應受IPR對「商家」乙詞解釋的拘束,但CAFC認為美國專利局對於申請專利範圍解釋是採用最廣泛的合理解釋標準,與地院採用較狹窄的申請專利範圍解釋之標準並不相同,因此地院在「商家」乙詞解釋的爭點上不受IPR解釋結果之拘束,是以,CAFC維持地院對於各個爭議請求項的解讀,並維持地院作出未侵權的判決。

資料來源:
1.    IPR Proceeding Does Not Preclude Issue of Claim Construction at Trial, December 10, 2024.
2.    DDR Holdings, LLC, V. Priceline.Com LLC, Booking.Com B.V., Fed Circ. 2023-1176, 2023-1177. December 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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