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3日巴西專利局 (National Institute of Industrial Property, INPI) 公布新的審查指南條例第20條 (Ordinance No. 20),並於2024年10月17日正式實施。新規大幅改變專利權轉讓、變更申請人名稱、地址,以及專利權設定負擔登記的程序,相關要點如下:
1. 專利權轉讓以及變更申請人名稱或地址須分開申請,不可同時請求。
2. 辦理專利權轉讓時,須檢附簽署轉讓契約書之法定代表人的證明文件。
3. 外文文件的譯本,不再需要經過翻譯認證。
4. 巴西的專利權人或專利申請人可使用ICP-Brasil certification電子簽章簽署轉讓、變更或設定登記所需的簽名文件。
5. 使用電子簽章的外文文件不再需要簽章證明、公證或是認證。惟須注意,外文文件是否能被官方接受仍須依照INPI法規規定。
6. 取得專利權後若須辦理變更名稱或專利權轉讓,官方會在通知准予變更/轉讓的同時核發登記證書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不須再另外申請更正原專利證書。
資料來源:New Guidelines for Ownership Transfers and Other Patent Procedures – Ordinance No. 20, INPI, Daniel Law, October 14, 2024.
1. 專利權轉讓以及變更申請人名稱或地址須分開申請,不可同時請求。
2. 辦理專利權轉讓時,須檢附簽署轉讓契約書之法定代表人的證明文件。
3. 外文文件的譯本,不再需要經過翻譯認證。
4. 巴西的專利權人或專利申請人可使用ICP-Brasil certification電子簽章簽署轉讓、變更或設定登記所需的簽名文件。
5. 使用電子簽章的外文文件不再需要簽章證明、公證或是認證。惟須注意,外文文件是否能被官方接受仍須依照INPI法規規定。
6. 取得專利權後若須辦理變更名稱或專利權轉讓,官方會在通知准予變更/轉讓的同時核發登記證書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不須再另外申請更正原專利證書。
資料來源:New Guidelines for Ownership Transfers and Other Patent Procedures – Ordinance No. 20, INPI, Daniel Law, October 14,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