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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雙週專利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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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與期數選擇

2012.05.31

第37期 2012/05/31

本期介紹

智慧局公布電子送件應繳規費期限之修正,由原先自電子送件日起算30日內,調整至自電子送件日起算10日內,以加速案件處理效率。若逾期未繳或繳不足額者,智慧局將發文通知補正或處分。美國專利局為實施一較有效率之訴訟程序,在AIA正式成為法律後,由審判及上訴委員會 (Patent Trial and Appeal Board, PTAB) 所負責之公眾審查程序共有3種,分別為授權後重審 (post grant review)、兩造重審 (inter partes review) 及商業方法專利授權後之過渡辦法。而上述程序之處理時限須在12個月內終止,在特例下可延長至最長6個月。在本期的專利話廊中,王錦寬副總經理將就新專利法中導入之「最後通知」制度做一介紹,申請人接獲最後通知後,對於其所提出之申復或修正內容,不得任意變動已審查過之申請專利範圍,以達迅速審查之效果。另一篇則由游登銘經理對新專利法中設計專利內涵的修改,及保護標的之權利範圍的擴大做一整理,以提供讀者在目前尚無實例參考下,而欲提出此類設計專利申請時可運用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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