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孫紹涵
一、前言:
依我國專利法第125條第1項規定:「申請設計專利,由專利申請權人備具申請書、說明書及圖式,向專利專責機關申請之。」由於設計專利是指對物品之全部或部分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且設計案的保護範圍是取決於圖式的表現,因此設計專利之圖式必須備具足夠之視圖以充分揭露所主張設計之外觀。由此可見,為了能清楚表現物品的外觀輪廓,設計專利的圖式應該採用何種圖面呈現方式成為繪製設計專利圖式時的重要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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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孫紹涵
一、前言:
依我國專利法第125條第1項規定:「申請設計專利,由專利申請權人備具申請書、說明書及圖式,向專利專責機關申請之。」由於設計專利是指對物品之全部或部分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且設計案的保護範圍是取決於圖式的表現,因此設計專利之圖式必須備具足夠之視圖以充分揭露所主張設計之外觀。由此可見,為了能清楚表現物品的外觀輪廓,設計專利的圖式應該採用何種圖面呈現方式成為繪製設計專利圖式時的重要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