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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實體審查退費新規定將於2021年11月18日生效

2021.10.21

韓國專利法修正案已通過(可參閱2021年8月12日出刊之第277期台一雙週電子報)將於2021年11月18日生效,針對撤回或放棄之申請案放寬實體審查規費退費的限制,新增以下可請求退費的時間點:(1) 前案檢索工作外包給韓國專利局旗下之檢索單位進行的案件,縱使韓國專利局已收到檢索結果,但還未發出首次的審查意見通知書,將可全額退費;(2) 針對已收到非審定之審查意見通知書的案件(包含同一發明有多個申請人提出申請的申請權疑議通知,以及案件有重複專利狀況之通知),在回覆期限前可退三分之一的規費。

資料來源:Extended Timeframes for Refund of KIPO Examination Fees. Kim & Cha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October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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