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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局闡明改請跟分割同時電子形式提交,僅能減免規費一次

2022.01.27

智慧局日前針對關於改請跟分割同時提交規費減免一事,更新Q&A第4點。簡言之,申請人若以電子申請提出改請跟分割同時提交情況,僅可減免規費一次。以下摘錄自智慧局公布訊息。

專利申請人如有從原申請案分割出子案,並同時將子案改請專利種類之需求,請注意下列事項:

(1)請直接使用專利改請申請書表提出申請,並於「原申請案號」欄位註明「本分割改請案係自第XXXXXXXXX號申請案分割同時改請」或「本分割改請案係自第XXXXXXXXX 號設計申請案分割同時改請為第XXXXXXXXX號設計申請案之衍生設計」即可,不需分別備具分割申請書及改請申請書。

(2)申請人仍須繳納分割申請費及改請申請費二筆規費。但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分割並同時改請為衍生設計申請案,或衍生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分割並同時改請為設計專利申請案,僅須繳納一筆規費。

(3)本局將僅就改請後之申請案編給案號,分割案不再另編案號。

(4)申請人如以電子方式提出分割同時改請之申請案,亦請直接使用改請申請書表提出申請,並於【分割同時改請】欄位註明「是」,此分割改請之電子申請行為因屬同一電子申請案,故只能減收申請規費一次。

有關更新內容,第4點粗體字乃本次更新內容。

 資料來源:專利申請人就專利申請案,可以分割一併改請嗎?提出申請時要注意什麼事?智慧局,2022年1月12日。<https://topic.tipo.gov.tw/patents-tw/cp-783-872671-5dd38-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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