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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專利局延長新冠病毒優先審查試行計劃

2022.04.07

美國專利局於2020年5月14日公布新冠病毒優先審查試行計劃 (COVID-19 Prioritized Examination Pilot Program),符合資格的小個體或微個體的專利申請人,提出優先審查請求並經美國專利局准予將進行審查,目標為1年內發出最終審查結果。另外,該優先審查請求之件數有500件的上限,但無須支付相關費用。

嗣後美國專利局於2021年9月3日公布刪除受理上限件數之條件並於同年宣布延長計畫至2022年3月31日。美國專利局於2022年3月宣布再次延後新冠病毒優先審查試行計畫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會視情況終止或進一步延長。以下為適格提出請求之案件類型:
  1. 新冠病毒的治療產品或方法;
  2. 已取得FDA批准使用之新冠病毒的治療產品或方法;
  3. 該申請案符合該計畫之其他要求,例如(1)為非接續案類型的發明專利申請案或植物專利申請案 (non-continuing original utility or plant nonprovisional application);(2)提出原始發明專利申請案或植物專利申請案,可以是根據35 U.S.C. 120, 121或365(c)主張一件「非暫時申請案」或一件「PCT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國際申請案進入美國國家階段」之優先權或較早申請日;或(3) 為發明專利申請案或植物專利申請案或國際申請案進入美國國家階段者,提出RCE請求的同時或之後,與37 CFR 1.102(e)(2)規定一致,只有與RCE同時提交或在其後提交的一個優先審查請求能夠批准。

截止至2022年2月7日,准予優先進入審查的專利申請案中,美國專利局共核准225件專利,根據統計,適用於此優先審查的專利申請案,自提出請求至核准的平均待審期間(包含RCE)為298天,當中最短的紀錄為自提出請求優先審查至核准的待審期間為75天。
 

資料來源:
1. Third Extension of the Modified COVID-19 Prioritized Examination Pilot Program for Patent Applications, USPTO, March 25, 2022.
2. COVID-19 Prioritized Examination Pilot Program, USPTO, 最後瀏覽日: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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