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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專利局認定不得以AI為發明人

2022.11.03

巴西專利局於2022年9月6日在公報上針對巴西第BR 11 2021 008931 4號發明專利申請案公布官方意見,表示在巴西不允許AI可作為專利申請案之發明人,並依此意見駁回該案之申請,申請人仍可對此決定提出訴願。第BR 11 2021 008931 4號發明專利申請案為申請人Stephen Thaler的第PCT/IB2019/057809號PCT國際申請案進入巴西國家階段之案件,發明人是名為DABUS的AI系統,該案為史上第一件將AI列為發明人的專利申請案,並在許多國家都提出專利申請,掀起了一番波瀾。巴西專利局在審理此案時,引用了猴子自拍照的版權爭議案為例進行闡述,認為巴西的法規沒有讓非人之生物或機器成為藝術作品或發明之創作者的可能性,故發明人必須是人類,就如同巴西民法也將權利主體定義為人類。

 

資料來源:Brazilian PTO issues an opinion declaring that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annot be indicated as an inventor in patent application, Clarke Modet, October 1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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