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協專利審查合作 (ASEAN Patent Examination Co-operation, ASPEC) 於2009年啟動,旨在加快汶萊、柬埔寨、印尼、寮國、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與越南等9個會員國的申請流程。然ASPEC僅能透過任一會員國(後稱較早審查局)所發出之檢索與審查報告 (search & examination report) 給另一會員國(後稱較晚審查局)作為參考以加速後續審查流程。雖較晚審查局並無義務採用較早審查局所發出之結論,然該份審查報告可協助減少重複工作。
自2021年6月15日起,除了檢索報告與審查報告外,由較早審查局所發出之書面意見亦可提供予較晚審查局作為參考,故使用ASPEC者無須再等到審查報告發出後方能進行ASPEC加速審查。有關ASPEC請求之時點,只要於較晚審查局發出核准或最終核駁前,可於任何階段提出請求。請求者可於較早審查局發出書面意見後,盡快將該書面意見轉予較晚審查局,此舉可協助縮短較晚審查局發出書面意見的時間。
資料來源:New Feature for Accelerating Patenting in ASEAN, VJP. June 17, 2021. <http://edm.vjp.com.sg/June%2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