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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專利局放寬專利讓渡及授權相關文件之簽名形式要求

2024.04.04

歐洲專利局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針對EPC (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 專利及歐盟專利 (Unitary Patent, UP) 的讓渡或授權程序,提交作為證明文件的合約或聲明除了手寫簽名之外,亦可採用數位簽章、文本字串簽名 (text string signature) 或複製簽名 (facsimile signature)。若申請人使用MyEPO Portfolio遞交前述文件,則可免繳行政程序之規費。
 
資料來源:Transfers and licences: changes from 1 April 2024, EPO. February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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