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專利法第1條之規定,為鼓勵、保護、利用發明、新型及設計之創作,以促進產業發展,特制定本法。由此可見,專利制度之本質乃係將技術內容形諸於文字,並透過相關規定確立其保護範圍,藉此提高研發者將技術公開之意願,達成共同發展之目的。然而,對於技術之保護方式,除了求諸專利法的相關規定外,亦可選擇尋求以營業秘密之形式來獲得保護。換言之,只要涉及技術之事項,即有可能出現與營業秘密相關之顧慮,這樣的情況,特別是在專利訴訟中更是屢見不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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