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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專利局於審查基準新增抗體揭露方式之相關規定

2021.09.09

抗體這種功能性蛋白最明顯的特性,是它可以和抗原結合。在實驗室中,早年常用特定抗原注射到實驗動物體內,使之產生抗體,此時在動物體內產生的抗體不會是單一種類,同一隻動物身上也可能產生多個對抗這個抗原的抗體,稱為多株抗體。之後可透過篩選來得到特異性較佳的抗體,或進一步利用融合瘤的技術,製造能夠產生單株抗體的細胞株。

在這類專利的資料中,一開始比較明確的資訊通常是抗原的設計。因此,在早期的抗體相關專利當中,說明書會比較著重抗原的說明,至於抗體的部分,有可能因為沒有做到單株抗體的階段而未加以定序。

近年來陸續有訴訟案例出現,討論抗體相關專利的說明書要揭露到什麼程度才符合專利要件。整體來說,隨著相關技術的發展,目前的抗體相關專利需要揭露更多資訊才能夠順利獲准。歐洲專利局今年在審查基準中新增第G-II 5.6章,針對抗體相關專利的揭露做出明確規範。抗體藥物是目前熱門的研發領域,歐洲也是藥物專利布局的重點區域,因此,這部份的規範必然也是日後相關專利必須考量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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