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澳洲聯邦法院針對Stephen Thaler v. Commissioner of Patents一案做出判決,判決內容為AI可做為申請案的發明人(可參閱2021年8月12日出刊之第277期台一雙週專利電子報)。澳洲專利局日前於官網上聲明將針對前述判決提出上訴。據了解,上訴的主要爭點將著重於法律問題與目前專利立法闡釋的立場。澳洲專利局局長認為現行專利立法並不允許AI作為發明人,且AI可否作為發明人乃一公共重要性的議題。此外,澳洲專利局局長表示續爭上訴並不代表澳洲政府有關AI是否可作為發明人的政策立場,澳洲政府仍致力先前發表的AI行動計畫中,確保AI技術協助能帶來益處。
資料來源:Commissioner to appeal court decision allowing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o be an inventor, IP Australia, August 3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