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網站上的資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個案法律建議或服務。這些資訊不必然代表本所或其客戶的觀點。如果您需要法律和智慧財產權建議,請不吝諮詢我們。
本網站使用Cookies以提升您的瀏覽體驗,繼續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使用Cookies。

澳洲專利局不服澳洲聯邦法院作出AI可作為發明人之判決,提起上訴

2021.09.09

日前澳洲聯邦法院針對Stephen Thaler v. Commissioner of Patents一案做出判決,判決內容為AI可做為申請案的發明人(可參閱2021年8月12日出刊之第277期台一雙週專利電子報)。澳洲專利局日前於官網上聲明將針對前述判決提出上訴。據了解,上訴的主要爭點將著重於法律問題與目前專利立法闡釋的立場。澳洲專利局局長認為現行專利立法並不允許AI作為發明人,且AI可否作為發明人乃一公共重要性的議題。此外,澳洲專利局局長表示續爭上訴並不代表澳洲政府有關AI是否可作為發明人的政策立場,澳洲政府仍致力先前發表的AI行動計畫中,確保AI技術協助能帶來益處。

 

資料來源:Commissioner to appeal court decision allowing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o be an inventor, IP Australia, August 30, 2021.

聯絡我們

CONTACT

聯絡我們 Line Facebook 電話
Line通話 Line對話
Line通話 Line對話
Line通話 Line對話
Line通話 Line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