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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使受雇人已將專利權讓與雇主,其仍具有得提起發明人更正訴訟之當事人適格

2015.10.29

●澳洲高等法院作出判決認為單離核酸非為適格標的
●部份設計專利賠償金計算應基於整個產品所得利益
●縱使受雇人已將專利權讓與雇主,其仍具有得提起發明人更正訴訟之當事人適格
●CAFC維持專利審判及上訴委員會 (Patent Trial and Appeal Board, PTAB) 以引證案得據以實施 (enabling) 為由而核駁專利申請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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