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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小個體身分資格放寬員工人數限制

2023.08.24

加拿大的申請人身分區分為大個體及小個體,依據加拿大專利法施行細則規定,包括申請費、實審費…等許多項目的小個體規費均為大個體的50%。現今小個體身分的定義即將修正,並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原身分資格中的人數限制為50人,將修正放寬為100人,修正後的小個體身分資格如下:
 

1.  申請人雇用之員工須少於100人,或為大學;
2.  若申請人符合上述第1點資格,但直接或間接從屬於另一個雇用員工多於100人(含)之個體,且該個體非大學,則不符合小個體身分;
3.  若申請人符合上述第1點資格,但已轉讓、授權,或有義務須轉讓或授權其發明給一雇用員工多於100人(含)之個體,且該個體非大學,則不符合小個體身分。前述之義務並不包括附條件之義務 (contingent obligation);
4.  針對PCT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國際申請案進入加拿大國家階段的案件,申請人在進入國家階段之日必須符合上述第1點資格;
5.  分割案之原案必須符合小個體身分資格,否則分割案無法主張適用小個體身分。
 

加拿大的申請人身分僅在案件提出申請之時進行判斷,PCT國際申請案進入加拿大國家階段的案件,則是以進入國家階段之日的狀態判斷;若提出申請時,申請人適用小個體身分,申請過程中此身分不會再變動。假設一間員工只有10人的小公司以小個體身分提出專利申請,但在案件申請過程中逐漸成長為員工超過100人的公司,該公司仍適用小個體身分。若申請人的員工人數超過50人但不超過100人,依據現行規定不符合小個體身分資格,但可適用將來新的小個體身分資格者,可在2024年1月1日新規定生效後聲明變更個體身分。
 

資料來源:IP Budgeting for 2024: Canadi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fees will increase by +25%, Marks & Clerk, August 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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