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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國知局已做好RCEP協定生效準備工作

2022.01.13

2020年11月15日,中國大陸、日本、韓國、澳洲、紐西蘭及東協十國簽署《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RCEP協定由序言、20個章節、4個市場准入承諾表附件組成,智慧財產權章節為第11章,包含83個條款和過渡期安排、技術援助2個附件,是RCEP協定內容最多、篇幅最長的章節,也是中國大陸迄今已簽署自貿協定納入內容最廣泛的智慧財產權章節。該章節涵蓋著作權、商標、地理標誌、專利、外觀設計、遺傳資源、傳統知識和民間文藝、反不正當競爭、智慧財產權執法、合作、透明度、技術援助等領域。2021年,包括中國大陸在內的10個國家已正式提交核准書,RCEP協定達到生效門檻,於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國大陸相關單位高度重視並全面部署RCEP定生效實施工作,確定RCEP協定義務清單,其中涉及中國大陸國知局職能的約束性義務共60項,鼓勵性義務共25項,包括專利、外觀設計、商標、地理標誌、遺傳資源、傳統知識和民間文藝等內容。目前,中國大陸國知局已整理相關各項義務,形成RCEP協定義務清單局內分工方案,就各項義務確定了負責部門並訂定落實措施、成果形式和時間進度,對涉及職能的各項義務均已做好履約準備。

 

資料來源:
1.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做好RCEP协定生效准备工作,中國大陸國知局,2021年12月31日。<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12/31/art_53_172539.html>
2. RCEP生效,知识产权准备好了!中國大陸國知局,2022年1月5日。<https://www.cnipa.gov.cn/art/2022/1/5/art_55_172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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