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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局自2022年8月1日起全面實施WIPO ST.26標準

2022.06.16

鑒於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 公布2022年7月1日起依據專利合作條約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PCT) 提交的國際專利申請案,包含序列表的新申請必須符合ST.26標準,為利全球資料交換及檢索便利性,智慧局訂自2022年8月1日起全面實施WIPO ST.26標準,凡包含核苷酸或胺基酸序列之發明專利申請案皆須檢送符合WIPO ST.26標準的序列表。另為便利申請人國際申請,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止,申請案採用現行序列表或符合WIPO ST.26新制序列表兩者之一,智慧局皆可接受。

 

資料來源:包含核苷酸或胺基酸序列之發明專利應檢送符合WIPO ST.26標準的序列表,自111年8月1日實施,智慧局,2022年6月6日。<https://www.tipo.gov.tw/tw/cp-85-909719-ada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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