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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鬆綁優惠期規定

2022.08.11

根據韓國專利局統計,2001年至2020年間,76,063件發明專利和新型專利使用了優惠期制度,從2001年的732件顯著成長至2020年的5,346件。
 

主張優惠期的案件中依照申請人類型而言,大學佔54.1%、研究機構和公營組織佔16.3%、中小企業佔11.0%、韓國籍個人申請人佔8.6%、大型企業佔4.9%、中型企業佔2.8%。
 

各類申請人主張優惠期的案件佔所有申請案之比例分別為,大學20.1%,研究機構和公營組織8.4%、非營利組織8.0%、大型企業0.6%、中型企業1.4%、中小企業1.3%,大學傾向在技術發展後先發表論文再提交專利申請案,利用優惠期的案件較多,反之企業會在技術開發後立即提出專利申請案以佔領市場,較少運用優惠期之策略。
 

美國和韓國一樣有12個月的優惠期,所有類型的公開揭露均適用。然而在歐洲和中國大陸優惠期只有6個月,歐洲專利局僅認可陳列於官方認可之國際展覽會之公開才有優惠期適用,中國大陸則將優惠期適用類型限定於中國大陸政府監督批准的國際展覽會和受其監管的學術會議。
 

韓國專利局持續鬆綁國內優惠期制度,2006年放寬對出版物類型的限制,於2012年延長優惠期期限,2015年再引進補充制度,並持續在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 會議中致力於討論全球統一優惠期要件,以提高企業全球發展的便利性。
 

資料來源:A technology published within one (1) year can be patentable, Kim, Hong & Associates Newsletter No. 484, July 18, 2022.

<http://www.pkkim.com/resources/new.asp?LetterNum=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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