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局擬議修改實務規定,針對特定類型之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就與第一專利相似的發明放寬可取得或實施第二專利。
通常美國專利局進行審查時,任何涵蓋類似發明的第二申請案均會遭駁回,現擬議修改規定,將放寬適用於第一件專利和第二件專利之所有人或申請人為不同人,但已達成共同研究協議的情況。針對上開限定情況之第二件專利可允許提交專利權期末拋棄 (terminal disclaimer),使第二件專利的權利隨第一件專利之專利權期間到期而同時消滅。
美國專利局擬一併修改現行規定,敘明可提交宣誓書、聲明書和期末拋棄的時間。現開放公眾於2021年3月22日前提供意見。
資料來源:Disclaimer Practice in Patents and Patent Applications, USPTO, December 30, 2020.
<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0-12-30/pdf/2020-2767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