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澳洲專利局再次於官網上重申,因受到新冠病毒疫情影響者,可藉由電子形式提出延期請求,且無須繳納規費與說明理由即可延期最長達3個月(可參閱2021年1月28日出刊之第263期台一雙週專利電子報)。原先此措僅適用至2021年2月28日,近日澳洲專利局再次宣布延長至2021年3月31日。
資料來源:Business continuity and the Coronavirus disease (COVID-19) outbreak
February 15, 2021. IP Austral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