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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局預告將引進專利案遠距視訊面詢

2022.02.10

智慧局日前表示基於通訊科技發展已臻成熟,且因應社會情勢變化,當事人申請於智慧局以外之適當處所面詢,如符合一定條件而經許可者,得辦理遠距視訊面詢,不限於至專利專責機關進行面詢;面詢過程應遵循相關之程序,面詢紀錄經智慧局傳送出席視訊面詢之人員,由其簽名或蓋章確認後,再回傳智慧局。

另基於智慧財產法院判決認為專利舉發案之利害關係人,得對系爭舉發提起訴願,並得就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爰將利害關係人納入舉發案得出席面詢之人員。

為廣納各界意見,公告周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案面詢作業要點修正草案」,對於草案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草案公告之次日起14日內,提出意見。以下摘錄自修正重點:

一、修正放寬當事人申請於智慧局以外之適當處所面詢,符合一定條件 而經智慧局許可者,得辦理遠距視訊面詢,並增訂不予辦理遠距視訊面詢之理由及適當處所應符合之條件。(修正規定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六點)

二、配合引進遠距視訊面詢,規定面詢過程,非經智慧局許可,當事人不得照相、錄音、錄影或直播;面詢紀錄應傳送出席視訊面詢之人員,由其簽名或蓋章確認後,再回傳本局。(修正規定第八點及第九點)

三、基於智慧財產法院判決認為舉發程序之進行,對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有影響者,得以利害關係人之身分對系爭專利舉發案提起訴願,並得就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爰將利害關係人列入得出席面詢之人員。(修正規定第五點)

資料來源:預告修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案面詢作業要點」,智慧局,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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