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設計保護法案施行令 (The enforcement decree of design protection Act) 日前針對保密設計 (secret design) 有所修正,並於2021年4月1日生效。
根據上述法案,設計專利申請人得於該件設計專利核准後提出保密請求,然保密期間最長不得逾自核准日起3年。若韓國專利局同意該保密請求,該設計專利公告時並不會顯示圖式、摘要或設計說明。根據近期的修正,該設計的分類號也將納入不揭露資訊之列,此修正乃為了強化保密設計的保護。
在申請人繳納領證費前,均可提出保密設計請求,且於申請人或設計專利權人可請求縮短或延長保密期間,惟仍不得逾核准日起3年。針對海牙設計專利申請案,則是須於提出申請案時一併提出,且可自申請日起或優先權日起延緩公告30個月。此外,提出保密請求的設計專利僅能在對侵權者寄發警告函後才能主張權利,惟該警告函須包括韓國專利局記載設計專利之詳細資訊的認證副本才得以寄發。
資料來源:Increasing Protection for Secret Designs, Kim & Chang, March 3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