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亞專利條約 (Eurasian Patent Convention, EAPC) 在1995年生效,歐亞專利局(Eurasian Patent Organization, EAPO) 在1996年1月1日起開始受理歐亞發明專利申請案,截至2020年底,共受理逾6萬件的發明專利申請案。
歐亞專利局於2021年6月1日受理首件歐亞設計專利申請案,該設計專利申請案經核准後,將會於亞塞拜然、亞美尼亞、哈薩克、吉爾吉斯與俄羅斯聯邦等五個EAPO的會員國生效。此外,可預期的是未來EAPO設計專利保護最終會延伸到塔吉克、白俄羅斯與土庫曼。歐亞設計系統是在2017年開始規劃,並與歐盟智慧財產局 (EUIPO) 在2019年簽訂MoU,以便於EAPO能學習EUIPO之設計專利審查程序、人員訓練與技術應用等;同年,歐亞設計專利協定 (EAPC Industrial Design Protocol) 於2021年分別於前述五個國家生效。根據歐亞設計專利協定,於符合相關規定下,提供工業或手工產品的外觀專利保護,且排除違反公共秩序之設計或複製或模仿文化遺產的官方標誌或官方名稱等設計。此外,設計專利可主張優先權,專利權期限最長可為25年。申請人可向上述任一會員國 (contracting states) 提出設計專利申請案,並會由EAPO進行初步審查,以確定是否符合取得申請日的要求,後續之實體審查仍由EAPO進行,核准後將予公告,目前尚不准延緩公告。有關於設計專利申請案的新穎性與獨特性之認定目前仍在研議中,尚須時日釐清明朗化。
資料來源:Introduction of Eurasian Industrial Design Protection, Marks-Clerk, June 3, 2021. <https://www.marks-clerk.com/insights/introduction-of-eurasian-industrial-design-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