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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美國最高法院闡明讓與人禁反言釋義

2021.07.15

Csaba Truckai(後稱Truckai)於1990年末發明一種治療不正常血尿之裝置,該裝置即是廣為人知的NovaSure系統。Truckai嗣後提出前述裝置之申請案,且將該件申請案及後來可能的接續案讓與Novacept Inc.。經審查後,美國專利局核發前述裝置之專利。Novacept Inc.後被Hologic Inc.收購。Truckai於2008年成立Minerva Surgical Inc.(後稱Minerva),並成功優化該獲取專利保護的裝置,且取得專利與FDA之核可。Hologic後就NovaSure系統新增請求項後,再向美國專利局提出接續案,經審查後於2015年核發專利。Hologic Inc.嗣後向地院對Minerva提出侵權訴訟。

地院審理中,Hologic Inc.主張Truckai已將原專利申請案讓與予Hologic,故讓與人禁反言 (Assignor Estoppel) 阻卻Truckai及Minerva不得挑戰系爭專利之有效性。地院後做出同意該主張且Minerva確有侵權之判決,本案業經上訴至CAFC。

CAFC庭審中,Minerva提出Hologic是在Truckai讓與後,擴大申請專利範圍,故阻卻Truckai(亦或指Minerva)挑戰擴大後的申請專利範圍係不公平的。CAFC對此爭點表示,讓與人禁反言乃一種排除讓與專利權予他方後,又回頭主張專利無效,故肯認地院做出讓與人禁反言阻卻Minerva挑戰系爭專利之有效性。本案嗣後經最高法院同意受理檢視。

美國最高法院審理時提及,Minerva向CAFC主張廢除讓與人禁反言之適用,最高法院對此指出此原則使用已逾百年,故該主張不予考量,惟CAFC於本案中適用此原則時過於廣泛 (expansively),故於本案中闡明讓與人禁反言之範疇。進一步來說,最高法院在1924年做出之判例,確立讓與人禁反言仍有限制,本案中CAFC判斷讓與人禁反言阻卻Minerva不得挑戰系爭專利之有效性並無錯誤,然因讓與人禁反言仍有限制;最高法院指出雖讓與人不得挑戰系爭專利之有效性,然其可爭論申請專利範圍之解釋。判決書中指出,於Westinghouse判例中所確立之限制,於現代中鮮少被引用,原因在於現代法院於解釋申請專利範圍解釋時,主要透過說明書來做為參考,故僅有在申請專利範圍於參考說明書後仍不清楚 (ambiguous),方會透過參考先前技術來限縮申請專利範圍。最高法院補充其關鍵要點在於,即使同意讓與人禁反言原則,並非一律在侵權訴訟中阻卻讓與人爭論申請專利範圍之解釋。是以,最高法院撤銷CAFC判決且命CAFC重審,以檢視Hologic新增的請求項後所獲准的專利是否較Truckai讓與之專利於實質上更為寬廣。

 資料來源:

1.  Supreme Court Clarifies Doctrine of Assignor Estoppel, IPO Daily News. June 29, 2021.

2.  Minerva Surgical, Inc. v. Hologic Inc., et al.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June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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