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專利局表示,自2021年6月23日起為期1年,新冠病毒疫苗之專利申請案被指定為優先審查的對象,此舉是為了支持新冠病毒韓國疫苗之開發與生產,為去年5月韓美領袖高峰會中建立之韓美全球疫苗夥伴關係 (Korea-US global vaccine partnership) 的後續措施。將優先審查在韓國開發或生產的疫苗相關技術專利,以協助韓國疫苗公司快速取得專利。日前指定的優先審查對象為(1)由國家研發項目支持的新冠病毒疫苗相關專利申請案;及(2)由在韓國生產或製備新冠病毒疫苗的公司所提交的專利申請案。
近期韓國專利局已修正《專利法施行細則》,並於2021年6月23日生效,以利靈活快速的應對緊急情況,並公布優先審查對象。
提出優先審查請求後兩個月內可取得審查結果,相較於一般案件,最多可節省一年的時間。截至2021年5月,韓國企業已提交16件新冠病毒疫苗專利申請案。
資料來源:A patent application for COVID-19 vaccine is designated as a subject to undergo a preferential examination, Kim, Hong & Associates News Letter No. 459, July 1, 2021. <http://www.pkkim.com/resources/new.asp?LetterNum=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