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國知局日前發布關於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適用援引加入的指引,該制度對申請時存在缺少或錯誤提交權利要求書、說明書或權利要求書、說明書的部分內容的情形提供救濟措施,並已於2024年1月20日起實施。該份指引列舉了相當多的典型案例,當中也包含PCT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國際申請案進入中國大陸國家階段若有援引加入情況的說明。以下摘錄自該指引相關訊息。
適用援引加入制度的要求
1. 在首次遞交專利申請時主張要求優先權並提出援引加入聲明
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申請人以援引在先申請的方式補交項目或部分的,應在首次遞交專利申請時要求優先權並提出援引加入聲明。申請人使用中國大陸國知局制定的包含援引加入聲明的專利請求書標準表格,即視為申請人提出援引加入聲明。
2. 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確認援引加入聲明及相關文件
申請人應在首次遞交專利申請日起兩個月內或在指定期限內,提交確認援引加入聲明,補交相關文件,例如以援引在先申請文件的方式補交的申請文件、必要時提交的在先申請文件副本、優先權轉讓證明文件等。
3. 費用的補繳
申請人補交申請文件,須結合補交的申請文件計算是否須要補繳申請附加費。須補繳者,應在自申請日起兩個月或收到《補繳費用通知書》之日起一個月內補繳相關費用, 期滿未繳納或未繳足者,將收到《視為撤回通知書》。
以援引在先申請文件的方式補交遺漏的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遺漏項目)
1. 申請文件的受理
存在遺漏項目缺陷時,如在首次遞交專利申請時要求優先權並提出援引加入聲明,申請人將收到《補交遺漏文件通知書》。未要求優先權或未提出援引加入聲明者,將收到《文件不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應在首次遞交專利申請日起兩個月內或收到《補交遺漏文件通知書》之日起兩個月內提交確認援引加入聲明並補交遺漏文件。在規定期限內,補交遺漏文件且滿足受理條件者,中國大陸國知局將發出《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繳納申請費通知書》或者《收費減繳審批通知書》;未在規定期限內通過援引在先申請補交遺漏文件或補交後仍不符合受理條件者,中國大陸國知局將發出《文件不受理通知書》。
2. 提交確認援引加入聲明及相關文件的注意事項申請人提交確認援引加入聲明和相關文件時,應當注意以下三項要求:
(1)確認援引加入聲明中寫明的在先申請的申請號應當與請求書中填寫的在先申請的申請號一致,說明補交的申請文件內容於在先申請文件副本(副本是外文的指其中文譯文)中的位置。
(2)補交的申請文件內容應包含於在先申請文件副本和其中文譯文中。
(3)在請求書中要求外國優先權的,應當提交原受理機構出具的在先申請文件副本,同時提交該副本的中文譯文;要求中國大陸優先權,並寫明在先申請號和申請日的,視為提交在先申請文件副本。
資料來源:关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适用援引加入的指引,中國大陸國知局,2024年12月24日。
<https://www.cnipa.gov.cn/module/download/down.jsp?i_ID=196843&colID=66>
適用援引加入制度的要求
1. 在首次遞交專利申請時主張要求優先權並提出援引加入聲明
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申請人以援引在先申請的方式補交項目或部分的,應在首次遞交專利申請時要求優先權並提出援引加入聲明。申請人使用中國大陸國知局制定的包含援引加入聲明的專利請求書標準表格,即視為申請人提出援引加入聲明。
2. 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確認援引加入聲明及相關文件
申請人應在首次遞交專利申請日起兩個月內或在指定期限內,提交確認援引加入聲明,補交相關文件,例如以援引在先申請文件的方式補交的申請文件、必要時提交的在先申請文件副本、優先權轉讓證明文件等。
3. 費用的補繳
申請人補交申請文件,須結合補交的申請文件計算是否須要補繳申請附加費。須補繳者,應在自申請日起兩個月或收到《補繳費用通知書》之日起一個月內補繳相關費用, 期滿未繳納或未繳足者,將收到《視為撤回通知書》。
以援引在先申請文件的方式補交遺漏的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遺漏項目)
1. 申請文件的受理
存在遺漏項目缺陷時,如在首次遞交專利申請時要求優先權並提出援引加入聲明,申請人將收到《補交遺漏文件通知書》。未要求優先權或未提出援引加入聲明者,將收到《文件不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應在首次遞交專利申請日起兩個月內或收到《補交遺漏文件通知書》之日起兩個月內提交確認援引加入聲明並補交遺漏文件。在規定期限內,補交遺漏文件且滿足受理條件者,中國大陸國知局將發出《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繳納申請費通知書》或者《收費減繳審批通知書》;未在規定期限內通過援引在先申請補交遺漏文件或補交後仍不符合受理條件者,中國大陸國知局將發出《文件不受理通知書》。
2. 提交確認援引加入聲明及相關文件的注意事項申請人提交確認援引加入聲明和相關文件時,應當注意以下三項要求:
(1)確認援引加入聲明中寫明的在先申請的申請號應當與請求書中填寫的在先申請的申請號一致,說明補交的申請文件內容於在先申請文件副本(副本是外文的指其中文譯文)中的位置。
(2)補交的申請文件內容應包含於在先申請文件副本和其中文譯文中。
(3)在請求書中要求外國優先權的,應當提交原受理機構出具的在先申請文件副本,同時提交該副本的中文譯文;要求中國大陸優先權,並寫明在先申請號和申請日的,視為提交在先申請文件副本。
資料來源:关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适用援引加入的指引,中國大陸國知局,2024年12月24日。
<https://www.cnipa.gov.cn/module/download/down.jsp?i_ID=196843&colID=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