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韓國參數發明 (Parameter Inventions) 之審查基準將更加嚴格
為促使專利申請案充分揭露參數發明,並主張適當的權利範圍,韓國專利局闡明參數發明書面敘述要求之審查指南,並提出不符合規定之具體範例,主要修正如下:
發明說明書缺陷的其他情況:
1. 一個參數的定義和技術內涵沒有明確敘述;
2. 所請標的物的生產方法受到參數所限制,而未描述;
3. 實施例和比較例的參數效果可以驗證,而未描述;
4. 沒有描述用於測量與參數相關變數的方法、條件或儀器。
請求項描述缺陷的其他情況:
1. 儘管請求項限制了參數之數值範圍,發明說明書並未在整個數值範圍內描述具體實施例,且透過實施例確認具有較好效果的數值範圍並非僅限於請求項限制之範圍。
2. 發明說明書僅於實施例中敘述,滿足某個參數的特徵值且還具有一定效果的組成物和流程,而請求項中描述之一種組態,僅滿足參數之特徵值。
二、 申請案應實施方符合加速審查之資格
關於「申請案已於商業中實施」符合加速審查的資格,目前僅在申請人與被授權人之間具有授權協議的情況下,被授權人才會被視為實施該申請案的人。
對此,假如申請人為實施公司之代表人,目前尚不清楚實施公司是否會被視為實施者。有鑑於此,韓國專利局修正加速審查之指南,如果申請人為實施公司之代表人,則不需要提交單獨的文件來證明授權協議。
資料來源:Reinforced Examination Guidelines for Parameter Inventions, Kim Chang & Lee, June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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