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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規則與ESG (蘇英偉 法律所律師) (2024/04)

蘇英偉* 律師

一、ESG與勞工權益

ESG為近年來越來越熱門的話題,ESG本身為環境保護(Environment)、社會責任(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三英文單詞的縮寫,為企業永續經營的一項指標,透過於經營上實踐ESG的內涵,企業將可避免於未來在法規制定後遭受裁罰,並有利於現階段在全球市場上開創先機並強化企業競爭力。在環境保護面向,隨著歐盟於2023年試行「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後,進入歐盟市場的納管產品如屬高碳排產品,則須申報並購買CBAM憑證,相當於須繳交碳關稅。台灣企業雖為中小企業居多,但如產品須進入歐盟市場,不論為產品本身或產品零件,均可能受納管,因此企業於未來亦須對於高碳排產品有相因應轉型策略。而在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方面,則有著重於人權保障及勞工權益,其中勞工權益更進而衍生如和諧勞資關係、性別平等、福利制度、升遷制度與職涯管理、職場安全衛生及隱私權等面向,在勞工權益保障部分如企業有意實踐ESG的內涵,其中一項作法可透過增修調整工作規則來進行。

二、工作規則

1.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70條規定,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就左列事項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一、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國定紀念日、特別休假及繼續性工作之輪班方法。二、工資之標準、計算方法及發放日期。三、延長工作時間。四、津貼及獎金。五、應遵守之紀律。六、考勤、請假、獎懲及升遷。七、受僱、解僱、資遣、離職及退休。八、災害傷病補償及撫卹。九、福利措施。十、勞雇雙方應遵守勞工安全衛生規定。十一、勞雇雙方溝通意見加強合作之方法。十二、其他。

2.     另參照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勞上字第3號民事判決對於工作規則的定義,「依我國現況而言,勞工與雇主間之勞動條件依雇主所訂之工作規則所規定之內容而定,除非勞工有反對之意思表示,否則工作規則之內容即內化成為勞動契約內容之一部分,有拘束勞工與雇主雙方之效力。換言之,所謂工作規則,性質上應認為係雇主所提出之勞動條件,因勞工明示或默示而成為勞動契約內容之一部分,除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或其他有關該事業適用之團體協約規定外,固有拘束勞雇雙方之效力。然此乃勞工勞動條件之最低標準,如資方所提供之工作規則內容優於勞基法之最低標準,自非法所不許。」

3.     現代企業之規模逐漸龐大,受僱人數亦隨之增加,企業為提高人事行政管理及追求經營效率、節省成本有效從事市場競爭,勢必須將勞工的工作條件及服務規則進行統一化及明確化處理,以共通適用之規範維持企業內部秩序,使受僱人遵循,因此工作規則即為此情勢下相應的規範。依照上揭判決內容,工作規則將可視為勞動契約之一部,且在不違反勞動基準法的規範下亦可訂立較佳的勞動條件。企業於制定工作規則時應留意規定應具體明確,並包含勞動基準法第70條所列項目,並於制定完成揭示予勞工知悉,包含公告存放企業內部網路、紙本發送或公告等方式。企業亦可於和勞工簽訂勞動契約時即將工作規則附於契約中供勞工檢閱,並於簽訂前對於有疑問不清楚部分進行溝通討論,以減少未來雙方發生爭執的機率。

三、ESG面向的工作規則制定

1.     現企業如屬規模較大者,內部應已制定持續運作的工作規則,對於ESG勞工權益的議題因應,可以對於現有的工作規則進行調整或補充,在人權保護方面,例如於工作規則內增訂經營管理原則,例如禁止使用童工、反歧視(種族、膚色、年齡、性別、性傾向等)、以人道待遇對待員工等,並得定期舉行教育訓練進行宣導,亦有企業訂立企業內的人權政策,如進行人權盡職調查、人權風險評估等。

2.     而在職場安全衛生方面,企業應定期檢視在經營上是否遵守勞動法規規定,包含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等。對於性別平等與性騷擾議題,則應檢視企業是否遵循符合性別平等工作法,以及於工作規則中建立性騷擾防治規定及申訴處理流程,並進行公告以及教育訓練、宣導等措施。此外,企業亦應根據產業類別的不同,於工作規則中亦可規定職業疾病風險管理(包含健康檢查)、提供健康講座、工作環境品質監控以及職災預防的相關措施,以確保勞工、環境與設備的安全。

3.     在促進勞資關係方面,企業於工作規則中得規定勞資會議進行的方式、期間,以雙向溝通的方式就員工權益及福利事項進行討論。此外,企業亦可建立企業內雇主與勞工之間的溝通管道,如公用(電子郵件)信箱等,讓勞工對於企業營運能及時、有效性溝通。

4.     而在企業永續經營與勞工關係部分,企業於工作規則中可規定勞工職涯管理、教育訓練等措施,企業可建立完整教育訓練體制,使新進勞工熟悉企業工作業務,並將經驗傳承;亦可協助勞工制定職涯發展或個人學系計畫,鼓勵員工培養工作外的職能或技能;提升勞工福利與升遷制度,並對於員工提供關懷制度;在企業中推動健康宣導,透過運動及企業內社團活動等維持員工健康及向心力。此些制度有助於維持企業的競爭力,並達到企業永續經營的目的。

四、結語

ESG除了使企業在近年再次重視環境議題,其內涵中的社會責任與公司治理亦為企業在經營上的重要目標,透過增訂及調整工作規則的方式,可使企業內建立和諧勞資關係及符合永續經營目標的制度,企業於因應ESG趨勢進行轉型及變動的過程中,亦可將其納入調整的一環,以於全球市場中維持一定的企業競爭力。

五、參考資料

1.     勞動基準法
2.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勞上字第3號民事判決

* 任職台一國際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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