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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買電動自行車你會看那裡」?

2024.02.08

 一、 前言
智慧財產法院109年度民專上字第8號及第6號民事判決,將同法院一審108年度民專訴字第20號及第31號之判決廢棄,認定系爭之電動自行車侵害中華民國第D133389號「電動自行車」新式樣專利。前開兩件二審判決,均將一審法院認為被控侵權之「電動自行車」與系爭專利具有明顯的差異之判決廢棄,筆者在110年10月曾撰寫「買電動自行車你會看那裡?」一文(請參閱第328期台一雙週專利電子報),就前開二審判決,提出不同看法,認為系爭產品不具有此特徵,整體外觀設計,似不應為近似之判斷。而該兩件二審判決經上訴最高法院後,都遭廢棄發回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也都再做出判決,茲再撰文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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