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局考量提供設計專利申請人更多元之申請策略、專利布局及專利商品化時程,於2023年9月1日推出設計專利多元化審查服務,其中包含受理加速審查申請,並同步調整設計專利延緩審查期間。
一、設計專利加速審查
申請人只要符合下列三種事由之一者,在備齊相關文件後2個月內即可收到審查結果通知。
1.第三人商業實施;
2.所請設計獲得國內外著名設計獎項;
3.新創企業之設計專利申請案。
此方案的申請時點為接獲智慧局通知初審即將進行審查後,至接獲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前之期間。此外,有意申請加速審查者,應依智慧局規定之電子方式為之,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試行期間,則免除申請規費。此方案的試行期間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並會依試行情形再行評估是否持續實施或修改方案內容。
二、設計專利延緩審查
申請延緩設計實體審查,應於申請設計專利之同時或於申請日後一年內為之。須注意的是,設計專利申請案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適用之:
1.該申請案已收到審查意見通知或業經審定;
2.該申請案已提出分割之申請;
3.該申請案已提出加速審查之申請。
此外,申請延緩實體審查,不影響嗣後核准公告之日期。又,申請人得撤回延緩設計實體審查之申請,但撤回申請後,不得再為申請。
資料來源:「可快可慢/動靜皆宜」設計專利加速審查與延緩審查(修正)於112年9月1日生效,智慧局,2023年8月24日。<https://www.tipo.gov.tw/tw/cp-85-925650-1fdcd-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