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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專利局將中、韓、美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服務遷移至DAS平台

2021.12.16

歐洲專利局原與中國大陸國知局、韓國專利局及美國專利局有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的合作:當申請人提出EPC申請案,或是PCT國際申請案進入歐洲地區階段時,若主張之優先權基礎案為中國大陸、韓國或美國申請案,歐洲專利局可自行透過電子交換取得優先權證明文件,無須申請人提供。但前述合作模式即將於2022年1月1日起失效,申請人若欲主張這些國家之優先權,可選擇使用數位擷取碼 (DAS),提供DAS,或者提交紙本的優先權證明文件。此項措施之改變將影響在2022年1月1日後(含)提出之EPC申請案,以及PCT國際申請案於該日後(含)進入歐洲地區階段的案件。

 

資料來源:New requirements affecting EPO applicants claiming priority from Chinese, Korean & US patent applications, Marks & Clerk. December 2, 2021.<https://www.marks-clerk.com/insights/new-requirements-affecting-epo-applicants-claiming-priority-from-chinese-korean-us-patent-appl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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