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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專利局自2012年8月1日起受理以共同申請格式 (Common Application Format, CAF) 提出之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案

2012.07.12

●中國大陸專利局自2012年8月1日起受理以共同申請格式 (Common Application Format, CAF) 提出之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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