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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藥品專利又仿襲藥品外觀之案例

2022.08.11

一、前言

藥品的專利侵權訴訟中,專利權人會主張侵權行為人所製造、販售之被控侵權藥品侵害其專利權,法院亦會依專利權人主張之請求權逐一討論被控侵權藥品是否侵害其專利權,並就專利權人的專利技術與被控侵權藥品內容進行分析與判斷,而得出是否構成侵害專利權之結論。而除了專利權的請求權外,因被控侵權藥品於涉訟前常已取得衛福部食藥署核准之藥品許可證而在市面上流通販售,經販售之藥品本身亦因藥品劑型之不同經過內、外包裝設計,而陳列於藥局或特定地點供選購。專利權人此時得否於主張專利權時併就藥品之外觀以及包裝依公平交易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及第25條規定之主張權利,智慧財產法院(110年7月1日已更名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的判決對此亦有表達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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