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期台一雙週專利電子報敘述有關DABUS一案於英國的背景,英國最高法院於2023年12月20日作出判決認定在英國1977年專利法案下,AI不可被承認為發明人的判決。這一決定結束了由Stephen Thaler博士在英國提起的一系列專利案件的上訴,他聲稱名為DABUS的AI系統是由他提出的某些發明之發明人。然而,英國最高法院支持了下級法院的立場,即根據英國1977年專利法案,發明人必須是自然人。英國最高法院強調,作為一台機器,DABUS缺乏被視為發明者所需的法律人格。
儘管DABUS自主生成了「技術上的進步」,英國最高法院仍堅持只有自然人才能成為發明人,這是根據英國1977年專利法案第7(3)條中「發明人」的法律定義。判決進一步提到,根據英國1977專利法案,特別是在第7條和第13條中,並無將發明人解釋為除了自然人以外的其他餘地。英國最高法院拒絕了「發明人」一詞可包含「機器」的解釋,因為這樣的解釋勢必要修改1977年的專利法案。
就DABUS生成的發明的所有權問題,英國最高法院得出結論為,Stephen Thaler博士未能確立以他對AI機器的所有權為基礎進而主張專利權的法律依據,英國最高法院確認Stephen Thaler博士無權取得由DABUS所做的發明專利。
資料來源:UK Supreme Court Rejects AI as Inventor, Reinforcing Human Role in Patents, December 01, 2023. Pearl Cohen Marke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