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專利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已於2021年2月9日公布,並徵詢公眾於30日內提供意見。此次修正重點在於申請人身分資格,在原有的自然人、新創公司及小個體之外,新增「適格教育機構 (eligibl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其定義為依法設立且為政府所有或控管,並完全或實質上接受政府財務補助之機構。施行細則中,專利申請規費及加速審查請求相關之規定,以及專利申請表格亦進行對應修正,將「適格教育機構」身分納入。主張「適格教育機構」身分必須提供文件證明符合規定。
資料來源:Draft Patents (Amendment) Rules, 2021, Krishna & Saurastri Associates LLP. February 24,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