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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CAFC認同PTAB針對專利適格標的所做之最終書面決定無誤

2021.04.08

The Board of Trustees Of the Leland Stanford Junior University(後稱Stanford)於2012年6月1日提出美國第13/486,982號(後稱’982號)發明專利申請案,系爭專利申請案有關確認單倍型分型 (haplotype phase) 的電腦化計算方式。說明書內的實施例中,使用了一種稱為PHASE-EM的統計模型來預測單倍型分型,如同現有技術的統計模型,PHASE-EM是以參數化(期望值最大化)以預測單倍型分型;說明書中進一步提到PHASE-EM透過使用特定HMM預測,故從而比現有技術提高準確性。經審查後,審查委員以多項請求項乃一種抽象的數學運算法與心智過程發出最終核駁,後經Stanford向PTAB提出請求再次檢視該核駁,並經PTAB立案。

PTAB採用兩步驟測試法,表示請求項1所敘述的是兩種抽象心智方法,簡單來說,系爭步驟並不須透過電腦實施,最後PTAB認定請求項1涉及抽象方法,做出維持美國專利局的最終核駁決定。Stanford不服遂提出上訴。
CAFC庭審中指出,經核駁之請求項涉及數學計算方法與統計模型,依Alice一案所確立的第一步驟判斷後,此乃抽象概念;Stanford主張’982號發明專利申請案較於現有技術之準確度較高,然該優化是針對抽象數學計算的改善,而非將申請專利範圍轉換為可准予專利標的所須之技術過程優化。再按第二步驟判斷,申請專利範圍所敘述的已知、常例以一般步驟且缺乏足以使抽象概念轉換為專利標的適格性所須的發明概念,是以,CAFC維持PTAB做出系爭請求項有悖35 U.S.C §101故無效的決定。
 
資料來源:
1.     USPTO Correctly Rejected Patent Claims as Patent-Ineligible, IPO Daily News, March 26, 2021.
2.     In re The Board of Trustees Of The Leland Stanford Junior University, Fed Circ 2020-1288., March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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