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提出韓國設計專利法修正案中,計劃將虛擬雷射鍵盤及立體投影等擴增實境(augmented reality),或虛擬實境技術之影像設計 (image design) 納入保護。該修正案於2021年3月24日通過並待頒布,並會於頒布後6個月生效。
現行設計專利法僅針對顯示於平板或裝置螢幕上的設計提供保護,故於電腦產生的影像設計,若投影在沒有實體顯示螢幕的外部表面並無法獲得保護。然而,根據近來的「數位革命」,市面上所推出的擴充實境、立體投影與投射等納入新型態設計的產品,又此類新型態設計產品的市場日漸擴大,國際間亦朝向強化此類設計的保護,故外界對韓國設計專利法多有批評。因此,修正的設計專利法中,無論其用途為操作裝置或顯示功能,只要是顯示於物品面板或螢幕上的影像設計均納入保護範圍。影像設計則被定義為以數位技術或數位方式顯示的圖形/符號。此外,修正內容亦載明相關限制,例如其必須為用於裝置運作或顯示功能的影像設計。另外,修正內容更進一步界定何為影像執行,包含線上傳送、租賃、輸出與輸入媒介等儲存影像設計與製造及使用之媒介,例如USB、SD卡。此類修正也反映了影像設計的本質主要是資料,且可以有效的保護設計專利權人之影像設計免於遭受侵權。
資料來源:Proposed Amendment to Design Protection Act Increase Protection for Image Designs, Kim & Chang, March 26,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