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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是否因公開實施而喪失新穎性之實務判斷 — 以智商法院110年民專訴字第41號判決為例

2022.12.15

一、前言

專利制度是以授予專利權人專有排他之專利權,藉此鼓勵專利權人公開其發明,使公眾得利用該發明之制度,目的在於促進產業科技之進步,兼具公益及私益性質。惟若在申請專利前,其發明已公開而得為公眾知悉或已被另一先申請案所揭露,該發明即應無授予專利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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