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仁建
去年公布之中國大陸專利法第4次修正案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中國大陸國知局,因專利法實施細則及專利審查指南尚在修改過程中,為保障修改後專利法的施行,於2021年5月25日緊急在國知局網上發佈了《關於施行修改後專利法的相關審查業務處理暫行辦法》的公告(第423號)(後稱本辦法),隨後,又在5月27日在國知局網站發佈了《關於施行修改後專利法相關問題解答》,進一步針對本辦法的相關內容做出了官方的解釋,至此,在6月1日正式施行的專利法及實施細則當中存在有不確定因素的幾個重要時限規定,在本辦法公佈後,較為明朗,也有利於相關公眾後續辦理相關業務時有所依據。
去年公布之中國大陸專利法第4次修正案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中國大陸國知局,因專利法實施細則及專利審查指南尚在修改過程中,為保障修改後專利法的施行,於2021年5月25日緊急在國知局網上發佈了《關於施行修改後專利法的相關審查業務處理暫行辦法》的公告(第423號)(後稱本辦法),隨後,又在5月27日在國知局網站發佈了《關於施行修改後專利法相關問題解答》,進一步針對本辦法的相關內容做出了官方的解釋,至此,在6月1日正式施行的專利法及實施細則當中存在有不確定因素的幾個重要時限規定,在本辦法公佈後,較為明朗,也有利於相關公眾後續辦理相關業務時有所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