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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安達頒布新智慧財產權保護法

2024.10.03

盧安達日前頒布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法,旨在強化專利申請過程與國際標準更趨於一致。新法重點說明如下:

發明專利—專利申請案核准或核駁前可提出修正,只要不超過原申請時的範圍即可。此外,發明專利申請案可在進入審查前轉換為暫時申請案,並可沿用原申請日。新法排除軟體相關發明為可專利標的,並針對涉及醫藥產品之條文進行修訂。發明專利申請必須在形式審查通過後9個月內公開。此外,針對非洲區域專利組織 (African Reg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ARIPO) 或PCT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國際申請案,可透過繳納規費的方式提早進入國家階段程序。

設計專利—導入實體審查制度,並針對集體設計專利申請以100項設計為限制。此外,導入設計專利申請案公開後,允許第三人得對其提出異議之制度。

新型專利—新型的定義著重於技術的本質、功能的強化或實用性,同時也導入公開後的異議制度。

新法已於2024年7月31日生效,廢除了先前的法律。然而,自前述生效日起仍有 6 個月的過渡期,在此期間,根據已廢除的法律發布的命令仍然有效,惟前提是這些命令不能與新法律相抵觸。
 
資料來源:Rwanda’s New Intellectual Property Legislation From a Patent Perspective, September 19, 2024.
<https://www.adams.africa/general-adams-news/rwandas-new-intellectual-property-legislation-from-a-patent-persp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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