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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C判決隨選視訊系統不具專利適格

2024.09.19

Broadband iTV為美國第10,028,026號專利、第9,648,388號專利、第10,536,750號專利、第10,536,751號專利與第9,973,825專利之專利權人。專利權人認為Amazon.com, Inc.、Amazon.com Services LLC與Amazon Web Services, Inc.等被控侵權者侵害上述專利,乃向美國德州西區地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被控侵權者於2022年主張系爭專利因違反35 U.S.C. § 101,非為專利適格,進而向地院提出即決判決 (summary judgement)。

地院審理時就多件系爭專利採用二步驟測試法判斷系爭專利是否違反35 U.S.C. § 101,專利權人聲稱系爭專利係一種可准予專利的電腦使用者介面優化方法,且該方法包含比抽象概念本身更為重要的要素。地院於第一步驟之判斷時,認為接受分層訊息與組織視訊內容顯示乃屬抽象概念,在進入第二步驟判斷時,地院仍無法認同已將抽象概念轉換為適格發明,最後作出系爭專利違反35 U.S.C. § 101之規定之判決,認定系爭專利不具專利適格性,專利權人隨即向CAFC提出上訴。

CAFC庭審中,認為其中四件專利涉及一種接收原數據與根據該原數據組織視訊內容的抽象概念,另件系爭專利則有關收集與使用瀏覽歷史來推薦視訊內容類別,CAFC認為其乃一種針對性廣告,而這通常都被視為抽象概念。CAFC進一步指出,根據內容提供者上傳至資料庫的資料,然後自動顯示特定範本類型並顯示的概念,與根據相關性的排列種類的概念都只是一種抽象方法,且系爭專利所提的網路內容管理系統也只是一般的伺服器,而其他透過登入步驟來辨識使用者的主張,亦即專利權人強調已比抽象概念更為重要要素,都是一般、常規且為已知技術。CAFC最後維持地院認定系爭專利非為專利適格的判決。
 
資料來源:
1.Video-On-Demand System Was Patent Ineligible Subject Mater, IPO Daily News. September 4, 2024.
2.Broadband ITV, Inc., v. Amazon.com, Inc., amazon.com services LLC, amazon web services, Inc., Fed Circ. 2023-1107., September 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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