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國知局日前宣布調整部分專利收費標準和減繳政策,有關事項摘錄如下:
一、專利權人提出專利權期限補償請求,應繳納專利權期限補償請求費,收費標準為每件200人民幣。專利權期限補償請求經審查符合期限補償條件的,應繳納專利權補償期年費,收費標準為每件每年8,000人民幣,不足一年部分不收取。
二、對專利開放許可實施期間的專利年費減免15%。同時適用其他專利收費減
免政策者,可選擇適用最優惠的政策,但不得重複享受。
三、透過《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註冊海牙協定》進入中國大陸的外觀設計國際申請,繳納的第一期和第二期單獨指定費,可按照有關規定減免費用。
四、透過批量著錄項目變更請求進行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姓名或名稱變更,且不涉及權利轉移,按一件變更繳納著錄事項變更費。
五、由中國大陸國知局作為受理局受理並進行國際檢索的PCT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國際申請案,在進入中國大陸國家階段時免繳申請費及申請附加費。由中國大陸國知局作出國際檢索報告或專利性國際初步報告的PCT國際申請案,在進入中國大陸國家階段並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時,免繳實質審查費。
資料來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第594号),中國大陸國知局,2024年8月6日。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4/8/6/art_74_194102.html>
一、專利權人提出專利權期限補償請求,應繳納專利權期限補償請求費,收費標準為每件200人民幣。專利權期限補償請求經審查符合期限補償條件的,應繳納專利權補償期年費,收費標準為每件每年8,000人民幣,不足一年部分不收取。
二、對專利開放許可實施期間的專利年費減免15%。同時適用其他專利收費減
免政策者,可選擇適用最優惠的政策,但不得重複享受。
三、透過《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註冊海牙協定》進入中國大陸的外觀設計國際申請,繳納的第一期和第二期單獨指定費,可按照有關規定減免費用。
四、透過批量著錄項目變更請求進行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姓名或名稱變更,且不涉及權利轉移,按一件變更繳納著錄事項變更費。
五、由中國大陸國知局作為受理局受理並進行國際檢索的PCT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國際申請案,在進入中國大陸國家階段時免繳申請費及申請附加費。由中國大陸國知局作出國際檢索報告或專利性國際初步報告的PCT國際申請案,在進入中國大陸國家階段並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時,免繳實質審查費。
資料來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第594号),中國大陸國知局,2024年8月6日。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4/8/6/art_74_1941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