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6月28日起,香港專利局針對註冊電子提交服務使用者之商標、專利與外觀設計案件,發出電子版本證書以取代紙本證書,該更新實務包含以下截止日期當天或之後公告的申請:
- 2024年3月15日當日或之後公告的商標申請;
- 2024年6月28日當日或之後公告的專利申請;及
- 2024年6月28日當日或之後公告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
在個別狀況下,註冊電子提交服務使用者可選擇不採用上述預設安排而改為收取紙本證書,惟須於以下通知期限前以書面形式向香港專利局提出核發紙本證書的請求。
- 就商標申請而言,在「公布接納註冊通知書」的發出日期起六星期內;
- 就專利申請而言,在「發表批予專利通知書」的發出日期起兩星期內;
- 就外觀設計申請而言,在「接納外觀設計申請通知書」的發出日期起兩星期內。
上述改變是針對註冊電子提交服務使用者,故針對未註冊的一次性電子提交者與紙本送件者,仍繼續收取紙本證書。
資料來源:推出電子版本的商標、專利和外觀設計註冊/批予證明書,香港知識產權署,2024年5月29日。
資料來源:推出電子版本的商標、專利和外觀設計註冊/批予證明書,香港知識產權署,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