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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修正專利法以加快IPTAB之程序

2021.08.12

2021年7月23日,為了更便利地解決專利和智慧財產糾紛,韓國國會通過專利法、設計法和商標法之修正案,在韓國智慧財產權審判及上訴委員會 (Korea Intellectual Property Trial and Appeal Board, IPTAB) 的訴訟程序中採用了「及時提交 (timely presentation)」原則,該原則旨在鼓勵當事人在訴訟程序中及早提交論證或證據。修正案還允許IPTAB行政法官可在當事人沒有特別要求的情況下將案件提交調解。修正案將自公布日起3個月後生效。

根據現行的IPTAB實務,只要程序尚未結束,通常不會具體限制當事人可以提交新的論證和證據的時間。即使IPTAB的行政法官設定了截止日,但只要程序仍在繼續,他們通常仍會審查延遲提交的證據。如果在口頭聽證之後提交新的論證或證據,通常會導致延誤,因為可能需要審查新的實質性問題,或安排新的聽證會討論這些證據,通常會導致審查程序延宕。透過採納及時提交原則,修正案中明確規定,IPTAB行政法官可為提交新論證和證據設定具有約束力的截止日期,並拒絕接受逾時提交的資料。預計將會修正法庭手冊,以詳細說明及時提交原則實施之計劃和指南。

IPTAB已根據修正案提出了一項計劃改進其審判制度,包括將現行的「聽證會預定結束時間通知書」替換為「聽證情況通知書」,以明確指出在指定提交日期之後提交的任何文件將不進行審查。

根據目前規定,在IPTAB的訴訟程序期間,兩造可以請求將糾紛提交至工業財產權爭議調解委員會 (Industrial Property Rights Dispute Mediation Committee) 進行調解,以協商可能的解決方案。根據新的修正案,若主審行政法官認為案件適合調解,在當事人未提出請求的情況下,可以主動將爭議案件提交至前述調解委員會。如果行政法官安排調解,兩造將有3個月的時間達成協議,若兩造在3個月後無法達成協議,訴訟將繼續進行。

資料來源:New IP Law Amendments to Expedite IPTAB Proceedings, Kim & Chang, August 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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