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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洲訊息
歐洲

德國:是我國在歐洲的最大貿易國,2017年兩國雙邊貿易總值約157億美元,較前一年成長7.9%。出口主要產品包括半導體、太陽能電池、機器零件等。2018年商標申請件數超過7.5萬件,發明專利申請件數超過6.7件、新型專利申請件數超過1.2萬件、設計專利申請件數超過4.2萬件。因此若有產品銷往該國各項智財保護是基本要求。

類別 種類 專利/商標期限 注意事項
專利 發明 申請日起20年 可主張台灣優先權
實審制
新型 申請日起3年,期滿可再延3 次,第1 次3 年第2次2年,第3次2 年,共10年 可主張台灣優先權
形式審查
可申請檢索報告
設計 申請日起5 年,期滿可延4 次,每次5年共25 年 可主張台灣優先權
形式審查
商標   申請日起算10年 可主張台灣優先權
不審查近似前案
基本價可指定3類


EPC(歐洲專利公約)

類別 種類 專利/商標期限 注意事項

發明 自申請日起20年為止 檢索報告公開6個月
須提出實體審查
請求並繳納指定國家費用


EU(歐洲設計)

類別 種類 專利/商標期限 注意事項

設計 申請日起5 年,期滿可延4 次,每次5 年共25 形式審查


EUTM(歐盟商標)

類別 種類 專利/商標期限 注意事項

  申請日起10 可主張台灣優先權
實體審查,但不以近似前案核駁
註冊適用28個會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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