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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
台一提供全球性「專利」申請、運用與保護各項服務




服務內容

  • 發明、新型、設計案件申請及行政救濟程序
  • 國內客戶向國外各國之專利申請與救濟案件
  • 舉發、答辯等爭議案件
  • 授權、讓與、技術移轉等業務
  • 大陸專利案件申請及爭議處理
  • 專利分析
  • 專利調查
  • 專利顧問

專利類別



●何謂發明專利?如何申請?

依專利法第21條規定「發明,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之意旨,可定義發明係利用自然法則所產生的技術思想,表現在物或方法或物的用途上者。
一般而言,發明屬於技術層次較高的產品或製造方法,例如:網路監聽系統、手錶表面處理方法等。
申請發明專利可自行向智慧局提出,或委由台一代理,台一有超過五十年的經驗,能夠提供最佳的服務。
發明專利申請,時間較長,並有請求審查制度。

●何謂新型專利?如何申請?

依專利法第104條規定「新型,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對物品之形狀、構造或組合之創作。」之意旨,可定義新型係利用自然法則所產生的技術思想,表現在物品之形狀、構造或組合上有所創新,並能產生某一新作用或增進功效。因此,若屬技術方法,不得申請新型專利保護。
通常,技術層次較低或是需要比較快獲准的專利,都可以申請新型專利。例如:可攜式二維條碼讀取器、手錶之面板旋轉結構改良。
新型專利不進行實體審查,但日後保護與主張權利仍以專利說明書為準,故專利說明書的撰寫很重要。申請人除了自行向智慧局提出申請,可委由台一代理。台一撰寫稿件內容與水準皆名列業界之前,即使新型專利的稿件內容,本所也維持一定水準,以利專利權人主張權利。

●何謂設計專利?如何申請?

依專利法第121條第1項規定「設計,指對物品之全部或部分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之意旨,可定義設計係利用物品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提昇物品之質感、親和性、高價值感之視覺效果表達,以增進商品競爭力及使用上視覺之舒適性;同條第二項規定,應用於物品之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亦得依本法申請設計專利。
若是產品的外觀美化並可大量製造者,都可申請設計專利,例如:網路電腦終端機、手錶外觀。
設計專利申請後,智慧局會直接進行實體審查。台一對於設計圖稿的認真與智慧局審查流程和實務的掌握都優於業界水準,值得申請人信賴。

申請流程圖

 發明專利案審查及行政救濟流程圖
 新型專利案審查及行政救濟流程圖
 設計專利案審查及行政救濟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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